做法严重违背了妇女的主观意愿。”
“在本案当中。”
“根据证据以及口供:”
“张同伟的确与肖丽丽发生了关系,并且在案发后,肖丽丽保留了相关的证据,并进行立案指控。”
“结合着张同伟和肖丽丽的口供,以及肖丽丽方提供的证据,都确认了,张同伟有强行违背肖丽丽妇女意愿的行为。”
“即,检方认为,张同伟的犯罪事实成立。”
“根据本罪的量刑处罚,应判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如果被告方不能出具谅解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检方建议量刑,三年有期徒刑。”
“审判长,检方陈述完毕。”
周然控告的三年有期徒刑。
可以说.在张同伟没有得到谅解书,且认罪态度不良好的情况下,这已经是最轻的推荐刑期了。
要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在法庭上依旧如此。
但是张同伟一直抗罪不认罚,一直坚持着自己没有进行强迫。
所以按理说应该是从重判处至少三年半。
周然推荐的这个刑期,显然是从其他方面酌情考虑了。
.
….
在检方进行陈述完毕。
审判长李永春将目光锁定在了控告方席位上。
“控告方,对于检方的诉讼申请,你方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陈乐在听到审判长的话后。
表情严肃。
“有的审判长。”
“审判长,我方认为检方的推荐刑期不合适,并且我方申请民事赔偿。”
“为什么认为不合适,理由是什么?”
李永春微微皱了皱眉,开口询问。
作为本案的主要判决人员,对于该案件,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