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不会继续上诉来保障陈斌这个委托当事人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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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律师,我想请问你对这场庭审的看法,对于李飞等人在陈斌家中实施不法侵害,你认为如果李飞等人没有身亡的话,他们会遭受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苏律师.…我对法律有一点点的了解,你在庭审上提出了自由权和生命权是平等的,法官没有依此进行正当防卫的判定,针对这一方面,苏律师你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不得不说,在庭审结束以后,这群记者就好像是做了功课。
提问的问题都非常的具有针对性,并且都非常的关键。
这几个问题,是这场庭审中相对关键的问题。
关于需不需要继续上诉。
这个需要看陈斌的想法。
但实际上,在这场判决中,宋远辉的判决相对一般的司法判决来说已经较轻。
其中主要的论点还是在于自由权和生命权是不是平等的。
在这个案件当中,李飞等人实施的不法侵害主要在于人身自由,尊严和人格。
从伦理和道德上面来讲,有些人对于人身自由尊严和人格很看重,认为其和生命权是平等。
但是在司法判决中,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生命权为优先权。
并且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看,李飞等人虽然对于陈斌进行了人身自由的限制,侮辱了其尊严和人格。
但和生命权相比较,以及轻重缓急的程度而言的话,在一般的司法判决中的确是有些超出限度。
想要上诉,没有新的证据,量刑较轻,以自由权进行上诉,不一定能够胜诉。
这也是国内法律的特点,保障生命权利。
面对记者的围攻提问,苏白清楚的知道自己要是回答了。
无论是从哪一方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