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防卫限度。
防卫的限度问题。
大概意思就是施暴方对你进行的不法侵害会产生多大后果。
和你对施暴方进行的防卫行为产生了多大的后果。
两者相比较,有没有明显的不对称。
就比如说,对方只是对你进行言语上的羞辱,只有轻微的推搡动作,伱反手把人给捅了,造成了对方重伤或者是死亡。
在这个过程中,就算你是防卫行为。
可是也会被以防卫过当判刑。
因为对方的轻微推搡,对你造不成太大的威胁,反而是你的防卫行为,对别人造成了巨大伤害。
显然属于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超过必要限度就属于防卫过当,而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
在吕安陈述完毕。
审判台席位上宋远辉简单的整理了吕安陈述的相关情况。
“检方已经对于相应的情况陈述完毕。”
“请被告方诉讼代理人进行陈述。”
“好的审判长。”
关于限度的问题.
苏白也清楚,在这一点上,想要进行辩诉是比较麻烦的。
主要是需要看审判长对这个案子,以及在不法侵害中。
对精神和人身自由与尊严不法侵害行为的判定情况。
按照以往的判决来看,陈斌很有可能会判定成为一个防卫过当。
并且吕安陈述的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联系,陈述的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审判长站在这个角度来判定,那么,陈斌的刑期可能会判的相对来说比较重。
所以苏白的答辩需要从对正当防卫的理解。
以及从如果审判长真的站在了吕安的角度,那么如何来减缓降低对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