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
“通过被告方诉讼代理律师的描述,当时王媛在案发结束后十分钟内都没有对方智慧进行查看,是因为产生了应激的反应。”
“那么是产生了什么样的应激反应,才能导致王媛忘记拨打报警电话和救护电话?”
“在这十分钟的时间内,王媛在做什么?”
“是真的在应激情况下做出的不理智和不客观的行为吗?”
“按照一个正常人的思维,就算是在应激的情况下,不应该是先拨打救护电话或者是先拨打报警电话吗?”
“为什么在处于一个安全的状态下,十分钟内都没有进行这些事项?”
“这一点并不符合普通人的应激反应。”
“请被告方针对这几点进行解答。”
“审判长,我方补充完毕。”
苏白的补充,是完完整整的将所有的情况,从主观到客观再到法律上的刑事因果关系,都描述的很清楚。
同时还补充了几个问题。
这几个问题都是对于被告方诉讼律师魏浩针对王媛的主观陈述,进行反驳的。
但是苏白并没有将其质问出来,而是将问题抛给了被告方,让对方通过回答这几个问题来从客观的角度去驳回对方的主观。
你解释王媛的主观是某某某,但是为什么这不符合客观的因素?
你解释不了。
那么你怎么证明你当时的主观是这么想的,而不是后面为了逃避刑事责任而刻意说出来的?
虽然我没有证据证明你的主观是什么。
但是我从客观的角度去反驳你了。
你回答不上来,或者是回答不符合问题的,那么,审判长就不会采取你说的主观,而是通过其他的客观事实依据去判定你主观。
这才是苏白询问的目的。
在苏白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