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绑定在一起。
针对于这一点.….
徐志强深吸了一口气开口:“我想请问原告诉讼代理人。”
“你方的质问,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我方因为获得了高昂的利息,对于监管资金不到位,所以需要进行赔偿是吗?”
苏白:???
这个徐志强,这是在给自己挖坑呢。
什么叫做获得了高昂的利息?对监管资金的不到位,所以进行赔偿。
?!??
苏白平淡了看了一眼徐志强,紧接着继续开口。
“并不是.….”
“我方认定的关系是,南都银行方面对于资金监管的违规操作,以及监管的不到位,导致了烂尾楼的发生,而不是获得了高昂的利息,对于监管资金的不到位。”
“换个意思就是,房产商挪用资金,南都银行对于资金方面有着监管的责任问题。
在房地产挪用资金的情况下,南都银行方面不仅没有尽到监管的责任,而且还违规发放监管资金,造成了烂尾,所以需要付一定的连带责任。”
说白了。
高昂的利息和监管资金的违规操作,只是让南都银行进一步的负有责任。
而不是这个辨点的主要辩诉。
主要还是让其产生连带责任的关系。
徐志强的这句话,明显的是在挖坑。
高昂的利息和监管违规没有必要的联系性。
如果从这方面进行辩诉的话,到时候银行直接来一句临时工,把责任推给个人。
会很麻烦。
等同于偏离了这场庭审的主要矛盾点。
推给临时工,想的倒是挺美!
紧接着,徐志强继续开口:
“请问原告方诉讼律师,你方认为我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