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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没有事实依据,凭借个人主观判断,这就是对司法的不公(2 / 8)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

“检方提问有一定引导的嫌疑,现中止检方对于当事人的提问,请检方继续陈述。”

咚!

听到法槌落下来的声音。

吕红梅深吸了一口气。

知道自己不能够在继续问下去了,只能继续开口:

“审判长。”

“根据证据表明和刚才当事人王明轩的陈述。”

“已经说明了,王明轩已经预知到了林秀即将跳车,根据过失犯罪致人死亡的构成条件。”

“预见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而没有行动,或者是轻信不会造成死亡的,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

“即,判定王明轩过失致人死亡,没有任何的问题。”

苏白举手:“我方否认!”

“庭审中,检方一直在强调和诱导王明轩有主观的意愿,表明王明轩已经预知到了林秀即将跳车。”

“可是!”

“检方能不能不通过你方的主观,来判定王明轩的主观?”

“检方能不能拿出来实质性的证据,来表明王明轩的主观是已经预见或者预知了林秀即将跳车?”

“审判长。”

“根据执法方的证据,相关的王明轩的口供,以及检方提供的证据来说。”

“没有任何一项强有力,甚至是辅证能够证明王明轩预见了林秀跳车,检方律师凭什么一口咬定王明轩已经预见了林秀的跳车行为?!”

吕红梅:“那王明轩为什么要减速?”

“减速的原因难道不是因为已经预见了林秀的跳车行为吗?!”

苏白:.….…

你在说什么.…?

“法律上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的定义是,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才会被判定成过失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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