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席位上,曹立强面无表情的看着手里面的诉讼材料,微微皱了皱眉。
接着看向了被告一方:
“原告已经陈述完毕,下面请被告方进行诉讼申请陈述。”
陈超整理了一下诉讼的材料,同时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随即开口:
“对于诉讼方的请求,我方提出异议。”
“第一,针对诉讼方提出的,我方抄袭,对此我方进行否认,并提出质疑,请问对方如何判定我方为抄袭?”
“第二,诉讼方提出的我方因为拒绝了诉讼方的合作,而利用庞大的体量和平台进行垄断,促成不正当竞争手段,更是不实。”
“我方完全没有过这种行为,下架这是平台内部处理的规定。
所以针对诉讼方提出来的,侵害了诉讼方权益的事情,完全是诉讼方“自认为”。
而这种自认为,没有任何的事实依据,对于对方要求重新上架,我方认为应当予以驳回。”
陈超念完第二点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诉讼方席位,紧接着又低头看向诉讼材料,继续开口:
“第三:基于第一点,我方没有进行抄袭,诉讼方的利益损害完全是由于对方自身造成的因素,我方同样没有引导舆论,不具有承担的责任,申请驳回诉讼方请求。”
“第四:我方申请我方诉讼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陈超陈述完毕以后,抬头看向了审判长席位。
陈超的反驳论点很简单。
第一我方没有抄袭,第二我方没有抄袭,第三:还是没有抄袭!
反正总结下来就一个意思,我方没有抄袭。
并且我方不存在任何的违规行为,下架是因为你违规了,并不是因为我搞垄断。
反正,这个帽子不能扣到我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