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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审判员的争论,休庭结束,开庭(2 / 4)

三位合议庭成员正在对今天庭审上的诈骗案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着讨论。

杨宇喝了一口水:“江浩,红梅,你们两个作为陪审员对这个案子怎么看?觉得怎么判决合适。”

江浩沉吟了一会:

“看庭审辩论的话,明显是原告方更占据优势,提出的诈骗构成条件有理有据,我支持原告方,认定诈骗罪。”

杨宇又把目光看向刘红梅:

“红梅,你觉得呢?”

“审判长,我觉得这个案子应该不构成诈骗吧。”

“你先看原告的说法,虽然说原告的说法有理有据,构成条件说的也清清楚楚,可是却采用一种欺诈性的辩论手段。”

“当然,这在庭审上是合理合法的。”

“苏白的辩论观点是对方构成了诈骗罪,诈骗的财物是原告张同伟的婚前私人财产。

但是这件事情并没有成为既定的事实。

按照他的说法,张同伟的私人财产还是私人财产,谢静是有这么一个想法,并且在实施的过程中。

可这不构成犯罪形成的既定条件,因为谢静还没有得手张同伟的财物,只能说是未遂。”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儿,诈骗罪的认定是非法!”

“如果..谢静通过起诉获取共同财产的话,这一行为是合法的。

只能说谢静联合其律师叶菲针对其丈夫张同伟,想要以合法的手段窃取对方的婚前财产。”

“不过叶菲不是刑法律师,对于刑法诈骗罪的理解不是很深刻,又被原告方律师苏白给带进去了,忽略了这一点最关键的内容。”

“我觉得,认定诈骗罪不太合适。”

刘红梅是专业的刑事律师出身,对于这一点儿看的很清楚。

纯粹是叶菲打刑事官司太菜的原因,导致了自己有可能陷入到刑事官司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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