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肢的力量要比他的左手强得多。再者,他还是更喜欢用右手握枪。从斗篷的内衬中,他拔出了一把短款的冲锋手枪,开始使用精准地点射来攻击任何他能看见的敌人。
战局已经变得混乱了,乱得就像是让一个外人初见第一军团编制后的头脑。而卢瑟认为,当务之急是先找到雄狮。
四周嘈杂无比,到处都是呐喊、咆哮、死亡和恶魔的尖叫。这是一曲陌生的战争之歌,和卢瑟过去所熟悉的战争歌谣截然不同。
但他接受它。
他不是阿斯塔特,适应任何战争是他们的使命和本能。他只是一个受了点改造的老卡利班人。固执己见,执意想用属于骑士团的那一套面对这个已经陌生的银河
这些老东西已经落伍,可其中的某些闪光点是不会随着时间而褪色的。
比如忠诚,比如勇敢,比如杀戮的方式。
如果一个生物有实体,有血肉,那它就可被攻击,可以流血,可以死去。
卢瑟握紧他的剑。
一群飞鸟掠过他的头顶,他举枪射击,击落其中大半。能量流的纯粹似乎干扰到了它们那所谓的血肉身体,迫使它们在融化之中失去了飞行的能力。
这些丑陋的鸟尖叫着落地,卢瑟以堪称丧心病狂的速度扑了过去,将它们一一捅死。没有血液飞溅而出,只有四散的蓝色火焰。
火妖从它们的尸体里跑出,才刚刚诞生便看见了老骑士黑洞洞的枪口。他连连开枪,已经懒得去理会弹药量的问题了。
做完这件事,他抬头看了眼天空,那被混沌力量遮蔽的天空此刻已经亮起了污浊的极光,它刺痛了他的眼睛。
一个东西从他背后咆哮着跑来,卢瑟头也不回便刺出一剑。然后弯腰、低头、回身、拔剑一气呵成。
一个被刺穿了胸口的血红色恶魔狂怒地朝他砸下了手里扭曲的利刃。它的锋锐上闪着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