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人叹息一声。“我也不知道原因,康拉德。我就是没有给它一个名字。”
“你说,你在六十六年前亲手给它做了书皮,而且,在这之后,它的页数也在不断增加。那么,为什么你不给它一个名字呢?”
福格瑞姆愣住了。
是啊,我为什么不呢?
而他的兄弟还在继续。
“你将它维护的很好......它很旧,但这种旧很让人喜欢,福格瑞姆。你应该经常翻阅它,对不对?我看见很多边角都有折叠的痕迹,还有一些比较新的笔迹......”
康拉德·科兹抬起头,看向彻莫斯人,轻声询问:“既然你这么喜欢它,你为什么不给它一个名字?”
福格瑞姆低下头,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从理智上来说,他知道,康拉德·科兹的问题没有回答的必要。
只是一本笔记而已,需要什么名字,又谈何喜欢?
哪怕它现在几乎快成为一本帝国上上下下都有涉猎的百科全书,归根结底,它也还是一本笔记。
但是,是啊......
一本陪伴了我六十年有余的笔记。
某种情绪开始生根发芽,让他抿起了嘴。
“因为......我忘记了。”福格瑞姆说。
“那些比较新的笔迹是十七年前留下的,我还带着它,但我已经很久没有翻阅过它,也没有增添过页数了。如果不是今天需要给你上课,恐怕它也不会再一次被打开。”
福格瑞姆微笑起来,这种笑容缓慢地转变了,俊美的半神在这一刻乐不可支,笑得平常而普通——这是他在过去绝对不会露出的那种笑。
帝皇的儿子福格瑞姆只会端庄而优雅的微笑。
“我忘记了!”他大笑着拍了拍康拉德·科兹的后背。“真是荒诞啊,是不是?我居然忘记了它!”
我居然忘记了我曾经那样谦逊......
我明明想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