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唾血佬的观点里,这句话不过是战场上的一个玩笑,卡恩当时也没说什么:只不过,在那场战斗结束之后,百夫长全副武装的闯进了连队的公共宿舍里面,不由分说的把唾血佬拽上了决斗台。
那是卡苟斯生命中,距离死亡最近的一天,就连关于那场决斗的记忆都是支离破碎的:他只记得卡恩在持斧的决斗中胜过了他,让他心服口服,随后又在赤口空拳的搏斗中把他打翻在地,一遍遍叫他站起来,接着互相殴打,到最后甚至用上了牙齿和头锥。
战斗持续了几个小时,从最开始的势均力敌,到最后几乎是单方面的凌虐:唾血佬毫不怀疑,如果不是他们的原体讨厌绝血的话,卡恩会因为那句笑话活活打死他,他的表情是那样的冰冷,深深的印刻在了卡苟斯的记忆深处。
他断了一百多根骨头,终于领略到了卡恩的力量,也明白了不应该拿钉子开玩笑:但另外一些事情是哪怕再断一百多根骨头,也无法让卡苟斯学会的。
那就是:对鲜血的渴望。
唾血佬将自己的额头抵在了冰冷的石面上,聆听着广播对于胜利者名字的呼喊,他终于听到了那些让他有点兴趣的名字,这让他不由得咧起了嘴,咬紧牙关,口水顺着唇边潺潺地淌下。
他知道自己要上场了,在这场战斗结束后,就爬上决斗台,去尽情的释放怒火,去把挡在他面前的那个倒霉蛋打趴在地上:对鲜血的渴望在他的心中怒吼,已经持续了数个月之久,让人心痒。
就算是之前的战争,也完全没有满足卡苟斯。
毕竟,为了跟上基因原体的步伐,第四突击连罔顾了所有大肆屠杀的良机,卡苟斯总共才不过收获了十几个人头,甚至连开胃小菜都不算:他不会反对百夫长紧跟原体的策略,但他也不会拒绝面对心中的嗜血渴望。
他要去战斗。
让鲜血……流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