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矛,陷阵之志有死无生吗?
第五,现如今整个不列颠的年轻人都沉迷于花里胡哨的迅捷剑技术,深受亚平宁虚浮风气的荼毒,动不动就搞生死决斗、荣誉复仇,在伦敦的街头上转一圈全他妈是缺胳膊少腿的,这么一来怎么能建设得好美丽英格兰呢?
第六,迅捷剑过于强调进攻性而忽视了扎实的防守,这有悖于剑术的真谛,即杀死别人的本质是为了保护自己。如果在对战的时候,自己也丢了一条胳膊,那么这样的胜利有什么意义呢?
第七,迅捷剑的各种技术过于庞杂,很多人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也只能精通寥寥几种技艺。而且它的技术动作对于使用者的要求过高,我们可以花费十年时间培养出大量英格兰短剑高手,但是花上三十年的时间却未必能够成就一位菲奥雷流大师。即便我们花费三十年养出了一位菲奥雷流的剑圣,你们难道打算派这样一位力量与速度已经开始走下坡的五六十岁老头儿去决斗吗?
总而言之,乔治·银的意思大体上就是:迅捷剑?真是笑死本大爷了。真要练剑,还是得看我们英格兰传统功夫的。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如果能用银流短剑赢下弗朗索瓦·伯特兰,确实有可能会引起整个不列颠剑术界和社会舆论的欢呼的。”
说到这里,亚瑟忽然又有些犹豫,他沉吟道:“不过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用短剑去战胜法兰西的花剑呢?阿加雷斯,毕竟你在教导我剑术的时候就说过,在同等水平的冷兵器战斗中,长度便是取得胜利的最大保证。
据我所知,弗朗索瓦·伯特兰所使用的花剑长度在43-45英寸左右。如果我继续使用菲奥雷流,在武器上也选用迅捷剑的话,那么我的武器长度就在40-51英寸,很轻易的就能建立起对他的优势。
但是如果我是用短剑的话……我问过伦敦的几个大铁匠铺,他们那里最长的短剑也只有27英寸,即便加上我的臂展优势,我对上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