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道。
“塞德里克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这是我们的调查结果。”被警告后,劳拉的回答简洁了不少。
“包括罗伯特·贝尔斯桉?”原告律师特别点明道
“在罗伯特·贝尔斯桉中,赛德雷克也不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吗?”
“是的。”劳拉女士肯定的答道。
“可人们似乎不这么看。”原告律师侧身,让出被告方一边,意有所指地说道
“人们认为塞德里克在罗伯特·贝尔斯桉中并未尽到律师应尽的责任,帮助罗伯特·贝尔斯辩护。”
“大多数人甚至认为塞德里克与罗伯特·贝尔斯之间存在仇恨,塞德里克是故意消极辩护,让罗伯特·贝尔斯获得最重的刑罚的。”
“另一部分人也认为赛德雷克在法庭上的行为,随便交给一个人都可以做到,甚至可能比赛德雷克做得更好。”原告律师所说的基本就是罗伯特·贝尔斯桉中的几种主流声音。
也是媒体主要引导的观点。
“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劳拉女士摇着头说道。
“律师的主要职责不是为当事人辩护,让当事人尽可能免于刑罚,甚至逃脱法律的制裁。”
“律师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委托当事人的意愿行事。”
“在签署委托协议时,对律师的行为约束中把它放在第一条。也就是说,它是整个委托协议存在的基础。”
“律师不得违背委托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当然,是在不违背法律及职业道德的前提下。”
“在罗伯特·贝尔斯桉中,塞德里克在庭审之初就阐述过,保留尊严是委托当事人的意愿。为此他放弃使用当事人家庭情况及不幸遭遇作为辩护手段。”
“这虽然导致庭审对他的当事人极为不利,最后输掉诉讼,但他完成了委托当事人的意愿。”布鲁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