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包厢里坐了会儿,叶明罗就来了,他一坐下就开始吐槽:“什么破店,连个停车场都修不起。要不是饭菜味道不错,迟早关门大吉。”
霍闻安纠正叶明罗,“味道也就那样。”
“在渝江城,聚友楼的菜品算是不错的了。”叶明罗对徐星光说:“星光,待会儿一定要尝尝他们家的招牌菜,叫踏过千重山。”
所谓的踏过千重山,就是一盘红烧猪蹄。
给猪蹄取了个文雅的菜名,这道菜的价格自然也比外面翻了许多倍。
徐星光刚尝了一口,叶明罗就问她:“怎么样,味道是不是很不错?”每次回到渝江城,只要得空,叶明罗都会来聚友楼尝尝这道菜。
徐星光品尝过数不尽的人间美味,这盘猪蹄在她看来,只能说是还可以,算不得多美味。
但身为客人,她自然不能让叶明罗失望,还算客观地评价道:“的确还不错,这水准,能超越渝江城所有中餐厅。”
听她这样说,霍闻安这才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猪蹄。但他只尝了一口,就放下筷子,朝徐星光说:“不如你做的好吃。”
徐星光多通透的人,今天连续两次听霍闻安夸奖自己做菜好吃了,立马就明白了霍闻安的用意。
徐星光笑道:“霍老板跟叶医生有空的话,明晚可以一起来我家吃饭,礼尚往来嘛。”
霍闻安矜持了几秒,便一口应下:“来。”
徐星光每天晚上都会做饭,霍闻安不好意思去蹭饭,就只能闻着诱人的香味儿喝药。
他早就想去了。
得知徐星光还是个烹饪高手,叶明罗觉得诧异,“咱们星光还会做饭?真看不出来啊。不过明晚我不一定有空去。”
霍闻安问叶明罗:“你最近在忙什么?”叶明罗性格跳跃爱热闹,没事的话一定会去仓山镇陪他,这段时间都没见他身影,显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