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男子,抽了抽那硕大的鹰钩鼻,也开口了。
“你们是不是掉包了,快说,在龙潭村挖来的灵珠草在哪儿?还是好好坦白,不然我会让你们……。”
鹰钩鼻说着弯下腰,把鼻子凑到朴爱甘的身上嗅了嗅,脸上浮现出一丝狞笑。
“我……这就是我和章总去挖的那两株……”。
朴爱甘看着大鼻子金发鬼佬,吓得连连后退。
还有几个貌似是憨国的棒子,面无表情的站在一边,眼睛都死死的盯着那两盆蕴灵草。
她可是吃过这金发鹰钩鼻的大亏。
金发大鼻子是牛国的约翰逊,身高近二米,一身腱子肉如西门达尔牛一般。
朴爱甘两年前,初次来基地时,被约翰逊的强壮外表迷上了。
高大、健壮、多金、还是洋鬼佬,好!
不像自己身边那些憨国的秀气男人,中看不中用。
她天真的认为,这下可找到了一个理想的的男朋友,两人很快就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约翰逊也确实如她所料,真的还行,不过太出乎她的意料。
结果是朴爱甘成了尼玛的三通。
这洋鬼佬约翰逊,还真像一头拓荒的野牛。
不知疲倦的耕耘。
等到第二天早上,朴爱甘已经只剩下一口气了。
数十天,愣是没说过话。
嗓子眼儿就像被驴了一脚,疼了十几天,连咽口水都疼。
半个月中,大号尿不湿都用了好几箱。
以至于她再一次看见约翰逊,都怕的要死,还是觉得章则合适的多。
直到好久之后,她才知道,是那该死的约翰逊磕错药了。
这才有了她三天不能沾地,几十天不能个说话,半个月跑肚拉稀的苦果。
“我来告诉你们如何?”
肖遥撤了天罗,笑嘻嘻的对鬼佬们说道。
“dogshit……”(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