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茨伯格一脸坚定道:“这一次,我一定要让《电锯》大火!”
“祝我们成功!”
两人举着咖啡碰杯。
最后就是路平安的工作问题了。
这个很好谈。
路平安和顶峰签经纪约,各自的作品有双向优先选择权,另外路平安要在三年内制作至少两部电影,版权按照投资比例共享,就这么简单,很宽松。
最敏感的就是涉及到版权,但对路平安来说没什么问题。
他完全可以拍版权价值低的作品。
而且他要是用offer拿下瓦茨伯格,或者之后入股了顶峰,这些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文章和标题不符的,无需惊讶,因为是改过的,不影响阅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