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胜翻身便坐了上去,摸着鹿角,不禁啧啧称奇。
小家伙就是好骗,我每次都是最后一次,就永远没有最后一次。
只要能坐上去第一次、那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时间长了也就习惯,甚至麻木了。
“还是你舒服,那两个家伙身子太大了,我只能盘坐在上面。”
林胜很是满意。
体型接近于马,还是比较适宜骑乘的。
而且麒麟也能够踏云而起,并不一定不会飞!
“嗯嗯,快从吾身上下去吧。”
小鹿被夸的有点不好意思了。
“不要!再多一会。”
“那...就一会!最后一会哦!”
小鹿实在是拗不过林胜,总觉得好像被骗了。
似乎主人总是很喜欢骑在背上。
和人类的女孩也是。
这或许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吧?
小鹿头上的角与小灵和小白不同,是朝后生长,向上弯曲,有着枝桠和长度,很纤细。
而小灵头上的角,则是朝后长,向下弯曲,却没有分枝,却很厚重。
小白的角则更为复杂,没有二者的尖锐,似乎有些圆润。
且摸起来手感各不相同。
如果林胜将这些记录下来,完全足够写一本《论神兽角的手感和不同》
《论神兽对角的敏感程度》
......
这么想想十本书就完全不够。
对林胜这个喜欢宠物的人来说,拥有三只宠物简直就是人间天堂!
“我现在也成为了灾难级御兽师,随便任何一项体能都能轻易在前世得到全球第一的水平,甚至远远超过!”
林胜握了握拳头,感受到了很强的力量感。
即便被领主级的凶兽正面击中也不会死!
“我来契约你吧。”
“好!吾准备好了。”
林胜将手抚摸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