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灯光、音响、舞台马不停蹄地搭好,你们眼睁睁看着一切准备就绪,然后你告诉我你要办比赛,演唱会搞不了?
周乐都被气笑了,问霜姐:“得加多少钱?”
合同?
契约精神?
这个节骨眼上周乐可不掰扯这个,没有意义,遇到事情要看清本质。
场地方不可能在有比赛安排的情况下签演唱会合同,而且,对方敢在你场地搭建完了后才告诉你合同作废,就是吃定你了呀!
肯定是有什么别的诉求。
范霜霜就很喜欢周乐的成熟:“他们的意思是,场地方自己去卖外场观众的票,好像是三四百一张,赶上场内打折票了。这体育馆内部可容纳六万人,外面挤一挤,也能弄个五六万人。”
周乐:“我他妈……服了!这么小个场馆十多万人?也不怕踩踏……”
魔都就是魔啊!
之前都叫场外观众,到了魔都直接改叫外场观众了,还别说,牠们这么一改,卖票收钱都变得合情合理了。
那,大屏幕是我们的吧?
那,场外的地盘也是我们的吧?
那,你们在这里呼吸的空气还是我们的吧?
浓晓得伐?
不管你进不进体育馆,你要看要听演唱会都得花钱,诶~外面的票钱当然该我们收,他明星开演唱会租的是体育馆里面,又没有租外面的空地。
范霜霜讥诮说道:“他们说,收到的票钱,用于租另外的场地举办比赛,算是给我们面子了,不然今天就让我们拆除舞台设备。”
周乐:“姐,你是怎么想的?”
范霜霜语气很是轻松:“我觉得他们要卖场外票让他们卖呗,反正我们也赚得不少,只要对公众明示场外票不是我们卖的就行。这种事情我是很看得开的,但你不一样,所以,这件事还是要你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