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找了个方便跑路的开阔地,将五门车倒好后才下来。
先前抵达的是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和一辆皮卡,比尔不认识皮卡车的牌子,想来可能是美国本土的小众品牌。
工地上站着的三个人倒是挺有意思,一个是典型的美国穷人大胖子,腰上的肥肉缀了一圈,显得头脚小腰部大,跟个陀螺似的。
但是他的穿着并不像穷人,浅黄色的印花衬衫配条撞色的灰牛仔裤,脚上还是一双看不出牌子的白色帆布鞋。
不看体态,这个大胖子穿的倒像个大学生。
这种穿搭应该叫preppy style,preppy是预科生的意思,这个风格通常是要上常春藤盟校的那群富家精英儿女们在学校的日常穿搭,在七十年代开始流行,一直火了几十年。
大胖子又穷又富裕的叠加状态让比尔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过第二个人就正常很多,一个中年壮汉,上半身皮夹克,下半身马裤,腮帮子很发达,要是再配副墨镜,骑在哈雷摩托车上,简直就是“州长”施瓦辛格的翻版。
第三位也很怪异,一个精瘦的老年人,老人斑遍布他裸露在外的皮肤,黑衣黑裤,双手交叠抱在身前,看也不看其他人,只顾闭目养神。
这三个人里,如果纯粹格斗,比尔有信心干掉大胖子和老年人,,毕竟比尔的体型优势在这里,抗击打能力强,容错率也高。但中年壮汉不好说,比尔对他的体型优势没有拉开太多。
但不限武器的情况下,比尔觉得自己很可能一个人都干不掉。
那个大胖子毫无疑问是个玩枪的高手,比尔在他的后腰和脚踝处都看到了鼓起,老年人这么淡定,估计手上是真有活。
皮夹克壮汉就更不用说了,比尔都能看到他裤带上别着的枪柄了。
在美利坚这个枪战服,没枪还是吃了大亏。
以后有时间,得让安东尼帮着弄一把枪,一把小左轮都行,起码碰上事不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