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喜欢动物呢,狮鹫也好、天马也好,巨龙说不定也有……善主那边什么都有,什么都能给你弄来。倒不如说,那边才是地精们的祖国。
“在南方大陆那边淋雨、被虫子咬,天天啃树皮……有意思吗?所以我们并不是什么敌对的关系,这叫各取所需——我把你送去更好的地方,顺便赚点旅游用的路费。你也别总是板着脸……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你反正都要去安息了。那边离教国可远。你就算是在这里犯了什么事,也没人会追过去的。本来那边也是……犯了什么事,就往沙漠里面一藏;白头巾一戴,就往其他城市里面一躲。反正各个城市的消息也不互通,他们自己那边有人犯事都抓不住,就更不用说你了。
“这也是诅咒师的意义。人要是抓不住,也总要有惩戒他们的手段。是不是真咒死倒是无所谓,但关键是看起来要吓人,这才吓得住人……”
说着,布莱姆打量了一下眼前沉默寡言的老巨魔。
这老东西若是站直,身体足有三米高。即使在到处都是精灵的教国,这无疑也算是高个子。他的身体看起来干瘦,却并不瘦弱。那干枯的皮肤、紧绷着的肌肉,让它看起来像是狼人一样危险。
“……我专门来找你,就是因为你在南方大陆名声远扬啊。”
他微微笑着:“杀了自己的父亲、杀了自己的舅舅,杀了自己所有的兄弟,还有表兄弟。杀了这么多人,兽歌部落却从你手里兴盛了起来……而这一切追根究底,就是因为你曾是星锑人的奴隶。”
听到这里,老巨魔突然抬起头来,那锐利而猩红的瞳孔看起来像是郊外的饿狼。
但布莱姆却没有丝毫反应:“是的,我听过你的过去。你曾被人卖到过星锑,通过自学掌握了星锑语。你给你的主子当仪式助手,偷学他的仪式法术与诅咒,然后你把他杀了、自己搭乘一艘小船,用手划回了南方大陆——二十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