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通常更健康且无高危行为,从而降低了血液传播疾病的风险——一般就像你这样子的献血者,除了报告之外,等会还要体检。当然,体检免费。”
说完之后,艾米丽还特地的停顿了几秒,确定对方没有再发挥那诙谐的口才,她才继续说道:
“让自愿捐赠成为常规。付钱购买任何种类的血液,会被视为胁迫行为,且要处以高额罚款。此外,针对自愿捐赠一事,设立了复杂的制度。人们在血库捐血,签署器官捐赠卡,在死后将身体赠给科学机构,这些全是免费的。
“以金钱交换人体部位者,可能最终会落到坐牢的下场。”
“法律规定得一清二楚,购买人体是错误的行为。”
“在这样子的制度下,有关当局或许能够在它们的记录中追查到一个捐赠者,但捐赠者的资料都是封存起来,不受公众监督的。捐血者的奉献救了手术患者一命,但医院以外的人根本不可能找出捐血者的身份。
血液被抹去了捐血者的身份,标记了条码,倒入密封的塑料袋里。”
“患者买的就是血液单位,不是人体的一部分。”
“如此一来,接受血液者不会觉得自己欠了某位捐赠者的人情,而是会笼统地感激血液捐赠体制,尤其是感谢动手术的医生。”
艾米丽的身上露出了某种感动和激动,而夏修则是在听到对方论述法律之时就失去了听下去的兴致,转而埋头继续写手中的单子。
首先。
在人体生意的利润公平方面,法律有其不足之处。
而且这上面还有两个致命的缺陷。
第一,个人无法直接买卖,但医生、护士、救护车司机、律师、管理人员等,全都能为自己提供的服务开出市场价格。
就像是患者按照法律上的规定,没有付钱买心脏(不能买卖器官),却肯定支付了心脏移植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