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的主人穿着黑色的皮鞋,黑色的长裤,透着股威严的气势。
云倾下意识抬起眼睛,然后猝不及防地撞进一双漆黑锐利的眼睛,正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眼底带着抹笑,面容隐约有点眼熟。
云倾皱起眉。
顾煜城也没想到,今天出门会有这么好的福利。
他费尽心机怎么也没找到的人,竟然会追着一颗耳坠,自投罗网地跑到了他面前。
小姑娘皱着眉,打量着他,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明显没有在第一时间认出他来。
这让顾煜城异常的不悦。
他惦记了这么久的人,却丝毫没把他放在心上。
不过显然,对着这个跟只小猫咪一样蹲在地上,仰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他的女孩,男人无论是耐性,还是脾气,显然都好了不少。
顾煜城甚至屈尊降贵地蹲了下来,将她的墨镜摘了下来,露出那张虽然妆有点浓,但依旧媚丽漂亮的脸,很好心情地提醒她,“诱君欢。”
云倾听到他的声音,猛地睁大眼睛,显然终于想起她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男人了。
她转身就要跑。
但明显已经迟了。
入了虎口的“小猫咪”,还跑得了吗?
顾煜城拽住纤细的手腕,将她又给扯了回来,抬手摸了摸她的脸,“长得这么好看,为什么要化这么浓的妆?”
虽然他没有见过小姑娘的素颜,但他就有一种感觉,她一定长得很好看。
还是那种,让他怦然心动的好看。
云倾当机立断,扯开嗓子喊,“救命啊!杀人了!着火了!!”
站在顾煜城身后的两个保镖,都被云倾忽如其来的一嗓子给惊到了。
这一把清脆响亮的好嗓子,不去唱歌,简直太可惜了……
顾煜城揉了揉耳朵,显然也有点被震到了。
四周围好几个包厢同时被打开了,一群人惊慌失措的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