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于断人肢体。如此恶人竟长期把持税课司,实属令人痛心疾首。”
秦信感觉后槽牙隐隐作痛,这群人还真能闹腾,你们就不能等顾正臣走了之后再去收税,非要撞他身上?
“传周农!”
秦信刚说完话,就看到有人抬着一个人过来了。
周农看到秦信,眼泪直落,还不忘控诉:“秦同知,我不过是去收税,竟遭到顾知府随从殴打,后来不知道如何惹到了顾知府,他竟直接断了我一条腿,呜,还有没有王法了,秦同知要为我等主持公道!”
秦信听得直哆嗦。
啥情况,顾正臣亲自动手?
这家伙手也太狠了吧!
秦信迟疑了下,看了看状纸,低声说:“顾知府,你的状纸和他所言,出入有些大啊。他似乎断了腿,这——”
顾正臣很坦然地承认:“他的腿,我打断的。”
秦信惊讶不已,连忙看向书吏。
那意思是,记下来没有,这可是罪状,当官的也不能随便断人腿。
秦信见书吏点头,抬起惊堂木,厉声喊道:“顾正臣,你身为朝廷官吏,泉州知府,竟对下属殴打,按朝廷律令,官员殴斗,当杖刑一百……”
“你依的哪门子律令?”
顾正臣反问。
大明律里面关于“斗殴”的规定很多,细节也不少,揍几品官,揍多狠,给什么惩罚都有规定。但问题是,这些规定全都是下官打长官的情况,对于长官打僚属、胥吏、杂役,那个模糊的,基本上是没写……
当然,没规定不是说没约束,没明确说明的,也可以选择一般斗殴条例来判。像这种断了腿的斗殴,那基本上就是杖一百,附带义务劳动三年……
秦信判决结果没错,但引用条例错了。
顾正臣很负责地给秦信指出了问题所在。
秦信有些迷茫,不知道顾正臣是不是傻了,既然你找死,那就怪不得别人了,赶紧弄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