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超市里给家里购置生活用品,家里的抽纸用完了,抹布也该换了,还有牙刷也该换新了,还有……”
“停!这些琐碎的事情就别说了,我知道你能干,讲重点!”路一白挥了挥手道。
“喔!”林小七得到了老板的一波夸赞后,反正她自认为是夸赞,继续道:“老板,小七姐,其实我是在超市里偶遇了我的同族啦。”
“同族?夜妖吗?”林小七坐在夜依依身旁道。
夜依依点了点头。
该不会是想让自己的同族和她一样每天来吸收狮伞里的阳气吧?
“我可不当喂食器啊,你想都别想!”路一白直接拒绝道。
他可不想收服一堆夜妖,天天在他面前扭啊扭,然后过上神仙般的“群嘤荟萃”的日子。
一点都不养生!
不过要是能收费的话,也不是不行,反正狮伞里的阳气多到用不完,一天来个十几发,一点问题都没有。
虽然这个赚钱的方式有点low逼,配不上堂堂乌城主事人的身份。
但是……
——人不能为了尊严,连钱都不要了!
好吧,以上也就是路老板美滋滋的臆想,阳气他不敢动用太多,毕竟还要用来镇压里面的鬼怪。
“没有啦老板!阳气我是不会分享给别人的!”夜依依挥了挥自己的小拳头道。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在捍卫自己独享的男朋友呢。
“那你是想拜托我什么事?”路一白问道。
“那个老板,我这个同族她刚来乌城,准备在乌城定居,暂时还没有找到落脚的地方。她又和我比较聊得来,我想让她陪我一起住几天。”夜依依眼巴巴的看着路一白道。
这眼神,就像是女儿在请求自己严厉的爸爸,希望同学可以来家里住几天。
很正常的一件事儿,不少人读书的时候都发生过。
“可以。”路老板与林小七对视了一眼,交换了一下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