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电脑动画来模拟高精密度机械手的动作,但再精确的虚拟图像,也不如眼前这只剥去皮肉的“手”带给宝铃的震撼。
她的神经已经麻木,只是下意识地看着那只手。
手指上的皮肉都剥去了,五指并拢后,骨骼碰着骨骼,那种恐怖的场景使得宝铃头发根子全都麻嗖嗖地直竖起来。
那只手弯曲、伸开,再弯曲、再伸开,重复了两次。
宝铃突然明白过来,他果然是自己认识的一个人,而且是情深意重的痴痴爱着的那个人。那个动作,就是他每天早晨叫她起床时用的。同样一只手,曾经抚摸过她的头发,也曾经握着她的手一起看朝阳升、夕阳落,看天际的云卷云舒,看窗前落花与廊外的微雨。
“啊——”宝铃一声惨叫,把自己从噩梦里唤醒。每一次,她都会跑进洗手间去拼命呕吐,然后对着镜子,久久地凝视自己的脸。
这个梦是突然断掉的,当她发现骷髅是自己的爱人时,肝肠寸断,连思想都被那种剧痛撕裂,连梦都无法继续下去。
“之前,我曾跟你说过一个跟战争有关的梦,而那个梦,是跟这个梦连接的,骷髅就是……就是我身边骑着白马的王子,我们一起赴藏,为求取佛陀真经而来。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他就变成了这样……”宝铃心有余悸地说。
“你认识那三个刽子手吗?你认识噩梦发生的地点吗?”关文问。
宝铃沉吟:“我并不认识那些人,但是……但是那地方我似乎有些印象。这么多年,我屡次入藏,就是为了找寻那地方。因为我觉得,那地方位于悬崖峭壁的绝高之处,半空苍鹰云集,应该是与藏族的天葬习俗有关。”
关文脑子一转,立刻接上去:“你在日喀则发现了相同的地方,是不是?”
宝铃长叹:“就算是吧。”
“在哪里?”关文追问。
“就在尼色日山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