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记录三方位调查。
倒不是查他来了b市躲在哪里,而是想找他这些年接触的人。
她一直觉得这三个案子有点怪怪的。
首先,他们认定的第一个案子是番薯案,既是因为它最早被发现,也因为尸体腐烂最严重,但从死亡时间来看,第一个死的应该是鸟巢案中的罗小雨,第二个才是番薯案死者,第三个是香肠工厂老板金万三,罗小雨被夺心且食,番薯案女死者被性羞辱且煮熟,金万三则死于整个躯体被绞碎,三种死法,表达的诉求却不一样。
第一个案子很冷静,约人,弄死,挖心,滑翔,撤退,滴水不漏,毫无破绽,没有多余的情感诉求,十分老手,具备一定业务水平。
第二个案子却明显带着强烈的情绪发泄,而且处理犯法很繁杂,跟第一个大相径庭,属于增加流程浪费时间且增大风险的行为,看起来反而菜鸟,如果是同一个人干的,很反常,那反推一下——为什么要增加煮熟这个过程?表达了什么情绪?
如果是为了吃,基本食人需求的变态杀手要么留着整具尸体冰冻慢慢吃,要么取自己喜食的组织部分,其余弃用,整个炖掉是真心太费时费力了,更奇怪的是那些分尸区块上面也没有切块痕迹,基本是啃咬痕,内脏也没缺失,基本属于正常腐坏,所以这个可能pass。
如果是为了折磨跟践踏,那么问题来了,人是死后被炖的,不是生前活炖,那还折磨个啥,你还拿她的肉给她坟头上香告祭通知你被我炖了?
也是个老手了,何至于这么幼稚。
詹箬觉得前后两个案子违背了一定逻辑,有矛盾存在,但增加了另一种猜想就不矛盾了——炖煮不是为了表达什么,而恰恰是为了掩盖什么。
比如它会完全破坏尸体肌理,且熟食会加快吸引鱼塘下面的鱼啃食速度,基本破坏了尸体的各种受创伤,表面皮下脂肪反应消失,导致法医无法准确定死者生前遭受的折磨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