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意义,于是压低声音说道:“在取证回警局的路上,他们刚好遇到了车祸,堵车得厉害,前面车上有孕妇跟其他受伤者,救护车还没来,其他警察也还没来,情况很紧急,萧哥不得不下车去帮忙救人,但可能一个人不够,负责开车的同行警察也下去帮忙了。”
“后来,这个证据上庭的时候,对方律师以当时两个警察全部离开车子导致证据单独在车上,而车祸现场出入人员众多,十分混乱,有可能被换掉或者玷污影响为由,请求判此证据无效。”
刘进表情错愕,“这...可是不是有监控嘛?如果监控确定后来无人上车,这个证据还是有效的啊。”
“是有监控,那偏偏监控时间只到萧译他们相继下车,以及录下当时人员的确混乱的现场,后面就没了。”
“没了”这个词用得很隐晦。
怎么没的?显然没查出来,也是对方的手段之可怕,是黑客手段高超把它弄没了,还说当时的公路监控系统本身就有问题?谁也不知道。
但可以确定这是一个局。
从车祸到监控...全部计算好了。
而从法官跟律法的角度来看,这个证据的确是有纰漏的。
哪怕明明所有公检法三方很多人都知道事实成立,那位太子爷就是罪犯,可这个证据就是没法有效。
因为法律不是为了单个案件而立的,它是铁血的,为了所有案件可能出现的情况而定下的规矩,也许它在某个案件中成了某些罪犯钻洞子的机会,但也可能在其他案件中成了保护某些受冤者的证据。
谁说得清?不可能为了这一个案子去推翻所有。
只能说在这个案件里,犯罪者手段太可怕,而受害者...太难。
其实当警察这么多年,也不是没见过犯罪者逍遥法外的,本来也见过世面,但刘进还是觉得头皮发麻。
因为在他印象里萧译是顶强大优秀的警察,结果还是着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