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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庄絮不仅没有肾病,而且身体比老公沈莫林还要健康得多,且血型也没撒谎,的确是ab型。
就算她有肾病,也不能移植詹箬的肾。
“沈家以前不是给詹箬做过肾的匹配?我们调查过詹箬本地的医院,他们的确被委托特例给她检查过。”
警方针对这点也询问了,以及她为什么对外宣称有病。
人家理由很牵强,但你又挑不出刺。
“我跟我丈夫早年经营生意,得罪了一些人,怕被报复,就用生病来躲避风波,至于为什么调查詹箬的肾...一来是想迷惑背后的一些人,二来可能也是我的孩子们太孝顺了,以为真的可以救我。”
也就是说,除了沈莫林,连他们的孩子都以为她真的需要换肾。
庄絮一副坦诚相告的样子,比起她的儿子女儿城府不知道高了多少。
韩珖不为所动,继续问:“迷惑谁?”
“抱歉,商业机密呢,恐怕不能告诉你们,对了,我的律师来了吧。”
没有直接关联她的证据,仅凭着换肾所需找她询问,可现在连肾需的关联都没了,再有律师周旋,警方根本奈何不了她。
律师的确来了,咖啡也来了,庄絮喝得优雅,还慢吞吞夸了一句,“虽然廉价,但味道很好。”
这话意有所指。
韩珖忽然意识到在这两夫妻之间,庄絮是绝对占据主导的那一个,所以心思深沉的沈莫林才会配合这种对他看似完全无益的事。
至少现在看来无益。
本身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最多盘问12个小时,如果完全不能排除嫌疑可以延长到24或者48小时,但在她身上显然不符合。
她有绝对排除嫌疑的证据。
除非急救的那个瞎眼男把她供出来。
警方只能等这12小时。
庄絮都能完美无嫌疑,更别说沈莫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