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话代替,2008年大选,汤米代表共和党参选,与观海同志对垒,并且赢了。
就写到汤米的得知选举结果,自己获胜,然后全文结束,不再写后面当总统的故事。
没有复杂严谨的资料,就是一段又一段的喜剧故事,通过汤米的经历,写一些我觉得应该还算好玩的故事。
可是那时编辑说,故事要改,最好走商业,写写美娱,不要涉及军政,更要命的是,那时已经开书,骑虎难下,又不想404,所以只能临时硬改,这也导致我直接丧失了故事节奏的把控力,首先第三卷马上回到了之前我写惯的风格,靠着老马的《华尔街之狼》,我勉强还能坚持得住,但其实已经力有不逮,甚至强行把几场本该用在竞选中的演说改头换面用在了第三卷内。
第四卷开始时,就真的已经是江郎才尽,我没有任何资料储备,没有情节走向,其实早在第三卷时,我就已经需要每天码字之前先大量查阅各种英文资料数据,再机翻成完全不通顺的中文努力充电,到第四卷时,这种状态已经让我心力憔悴,再加上我儿子开始发病,每天忙于奔波就医,我后续根本不知道该写什么了,完全是想着把第四卷卷名白魔鬼如何圆回来,其实第四卷开卷的卷名白魔鬼,我就是觉得这标题够酷,根本没思路,后来就想着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勉强圆完这个故事,别管好不好看,马上完本。
现在,我终于能敲上全文完这三个字,开始下一个故事了,其实我舍不得前两卷的汤米,但我又很厌恶后面的故事,所以其实写全文完时,心情挺复杂的。
但无论如何,都到了这本书说再见的时候。
这本书的创作经历大概就是这样。
总结一下,不懂英语尽量别写外国题材,查资料太累了,如果不需要查资料,单纯临时改变故事走向,可能还不会如此抓马。
所以,下本书我还是老老实实写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