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顿都吃海鲜啊?”
黄小明笑着解释:“我们那也经常吃鸡,有一道菜叫香酥鸡,是先把鸡卤熟,然后再炸。
喝啤酒的时候点一份,特别下酒。”
“怪不得你酒量那么好,原来是因为吃了香酥鸡。”
赵金麦开着玩笑。
“那当然了。”
黄小明笑了笑,随即示意:“下次有机会,带你们去我老家哈啤酒。”
“哈啤酒儿,吃蛤蜊!”
赵金麦模仿着青岛的口音。
“是吃嘎啦。”
黄小明纠正了下,笑道:“嘎啦也特别下酒。”
赵金麦笑问:“所以青岛的菜都是为了下酒而存在的吗?”
黄小明微微一愣,自己也笑了起来:“哈哈!好像还真是!”
说话间,开水已经烧开了。
李逸将鸡放进了盆里,用开水烫了一下,把毛全拔了下来。
鸡毛比鸭毛好拔得多,除了鸡头上的毛多一些,其他地方的毛烫过之后,轻轻一拔就能拔下来。
而鸡头上的毛也可以用指甲抠着,一点点将它们拔下来。
看到李逸仔细拔着鸡头上的毛,吴垒上前来问:“鸡头还要拔吗?直接丢了不就好了?”
“丢了干嘛?”
李逸头也不抬,随口反问。
“不丢干嘛?”
吴垒问:“难道还要吃啊?”
“当然了。”
李逸将鸡耳孔上的毛也都抠了下来:“鸡头这么好吃,干嘛不吃?”
说着,他拨了下肥硕的鸡冠:“这么厚的鸡冠,口感很棒的。”
“啊?”
吴垒扯了扯嘴角:“我家里从来都不吃鸡头的,好像说鸡头有重金属,不能吃。”
“尽瞎扯。”
李逸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