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的胶囊,喂给她一瓶特效解毒剂,等在一边。
泓英似乎做了一个久远的梦。
梦里的她还是一个五六岁的奶娃娃,跟着爸爸和几个叔叔走南闯北。
有一天她在一个废弃城市的角落发现一条流浪狗,浑身脏兮兮,一双眼睛却圆滚滚,蠢萌可爱。
不管父亲怎么劝说,她还是坚持在缺衣少食的环境收养了那条小狗。
她给它自己能拥有的一切,食物,饮水,御寒的棉衣,时时刻刻把它带在自己身边。
但她没能保护好那条狗。
甚至不是面对强敌,不是遭遇魔神,而是就在某一个聚点里,被另一群人趁她睡觉抓走,活活煮成了肉汤。
“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一个畜生么?”
“哪写着你名了?你是狗么有个狗儿子?”
“吃了就吃了,你又能怎样?”
“小鸡崽子滚远点,一会儿不高兴连你也吃。”
那是泓英第一次杀人。
也是第一次决定要做一个领袖。
就在听了这些话之后。
看着锅里翻滚的油花和地上染血的毛皮,泓英一双眼眸泛起湛蓝的光芒,身上燃烧起粉红的烈焰。
将面前四个成年男人烧成了灰。
那一年泓英八岁。
她在愤怒之下觉醒了神威,却发誓,将这份来自地狱的力量,永远用于守护。
那之后她仍然捡过很多人。
不是刚刚末日之后的日子,流浪的动物基本都已经异变无法收养,泓英就开始捡人,捡无家可归、被称为“野狗”的少年少女。
她给他们赖以生存的家,也通过他们壮大潜夜的力量。她带着他们走南闯北,也给他们难得的温馨。
想要做到这一切,她必须要做领导者。更何况她爹本就是把兄弟几个的老大,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