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再回来。”
“所以你不进去,也不当这种明星。”雷越转头看向她。
“是,x区域里那些人是死是活,我一点都不关心。”
绫莎挽了挽被风吹乱的彩发,“我不想控制什么,也不想做什么当权者。”
“你只想搞清楚麦记番薯酱密码。”雷越一笑,顿了下又道:
“我准备进去玩玩,感觉会挺好玩的,花姐他们也等着我过去。”
绫莎微微耸肩,对此没说什么。
“披头士的歌怎么样?”雷越问道,“作为我这次的登场bgm,我听说披头士的版权费都收得超高,所以我想用披头士。”
“blackbird?”绫莎说了披头士的一首歌,轻唱两句:“黑鸟飞翔,黑鸟飞翔……
“太温柔了,披头士的歌都太过温柔,太多阳光了。”她摇摇头。
“我不是说那首。”雷越笑道,转开目光不去看她,声音被风吹得有点轻:
“我是说:ob-la-di,ob-la-da”
那首歌是这么唱的:
【戴斯蒙在市场里有辆售货车,莫莉是个乐团里的歌手,戴斯蒙对莫莉说:女孩,我喜欢你的脸蛋!】
绫莎顿时看向他,先是怔了怔,马上就哈笑地翻白眼,转身走开,笑说着:
“我把你当好朋友,可你就想上我啊……”
“哈哈哈!”雷越仰头地笑,都有点不自然了,“不行啊……?”
绫莎只是还在走开一些,避开着他的目光,其实他也在避开她的目光。
“我不太信那首歌说的玩意,披头士的歌我都不喜欢。”
终于,她又说了话,“你这把能回来再说吧,我走了。”
“行。”雷越笑了声,心里松了下来,好像也在笑着,他没有再多说什么。
其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