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势劫营成功,但汝南终究是我军腹地,距离荆州还有段距离。”
“那刘雉儿单骑深入,身边可用之兵不过是归义军的残兵败将,再无可依仗的汉军精锐,又有何惧?”
“说的不错。”
蒲前光略带欣赏的看了那小将一眼。
这就是他能迅速恢复平静的原因之一。
乍一看,刘雉儿五十骑劫营,火烧营帐,生擒大将,格外骇人。
可实际上呢?
如果能带着五百人,何必只带着五十人?
就算是刘雉儿登基最初,大汉最为风雨飘摇的时候,身边也有五万禁军。
虽说是屡屡败走,但战斗力还成,而且又是正规军,甲胄齐备。
现在呢?
毫无疑问,现在就是那刘雉儿最虚弱的时候,身边无兵马可用。
纵然能突出重围,只要他借着大军人多势众,也能令其狼狈一阵。
如果那刘雉儿托大,因为这一次劫营,而骄纵自满,托大不快速撤离汝南,那么
此行,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既然如此。”
蒲前光对那小将下令道:
“你自去领五百兵马,追击刘雉儿。”
“我蒲前部健儿,一旦扬起马鞭,必然一往无前!”
“是!”
小将欣然领命,他特意从部曲之中,挑选了五百精于骑射的亲信族人。
一则靠得住,二则,能追敌,三则,打不过就放箭。
五百人的齐射,怎么说也能把五十人给射成刺猬吧!
不多时,刘恪和骑卒们已经开始渡河。
这是条小河,没有桥。
所幸只有数丈宽,最深处约莫也只会没到普通成年人的胸口处。
但渡起河来,也不算容易。
因为刘恪这边都是带甲的骑卒,还得运输马匹、兵刃,甲胄得脱下,放到战马身上。
不然人绝对走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