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亲信。
所以,体制内人普遍认为,县委专职副书记虽然是县委“五人小组”成员,在人事调整上,组织部长拿完意见首先要征求副书记意见,副书记同意才能报书记,但掌握的实权还真不见得大,很容易被书记和组织部联手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