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注意着这二重山的地形和物种,而在返程时见到了鸟窝后,就又掏几个鸟蛋放怀里,然后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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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李元背着竹篓上山,竹篓里放着麻袋,麻袋里放着饭盒。
他在二重山随手猎了只野兔,将野兔开膛剖腹,取了腥臭的内脏挂树上,又把头去了放在树下。
做完这些,他便来到山泉边,将去了头的野兔快速洗了个干净,然后硬塞入了饭盒中,继而放入麻袋丢竹篓里。
返回时,他看到这二重山里的几头狼正围在之前他丢野兔内脏的地方。
兔子头已经没了,狼在树下,盯着树枝上的内脏嗷嗷叫,想吃又吃不到。
而这时,远处又是一阵恶风刮来,却见那吊睛白额的大虫跑了过来,狼群急忙走位让了让,而大虫则是三两下就爬上了树,轻飘飘地将那内脏一叼、一甩,便咬进了口中。
李元则是带着饭盒,回到家和阎娘子悄悄把野兔给煮了,又分了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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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人眼里,李元是三四天没猎到什么东西了,所以第四天他就正大光明地打了只野鸡回去。
路人见了,笑着调侃。
“哟,元子又捡漏了?”
“今天运气不错啊。”
李元笑笑,也不搭理他们。
不过家里肉是有了,但栗米却越来越少,而且铜板也见底了。
阎娘子要帮着邻居去打水,送柴火,赚点钱,李元直接拒绝了。
这要是出点事,那他可真就是后悔莫及了。
两人一合计,就用小半只鸡到隔壁的王婶家换了点栗米。
王婶家的王叔是在县上酒楼跑堂的,好歹能拿到点钱,而县上粮铺比村子这边可是要便宜一点,回来时,王叔也会带些。
只不过肉的话就贵了。
王婶自己去买鸡价格会贵许多,阎娘子若去黑商那边卖鸡价格会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