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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带来的杀伤几乎微不足道。而赵军弓箭手的三段击,以及长戈手的决死冲锋,竟然杀得这些秦军,也和袍泽一样,转身逃跑。
第一座秦军大营坚持的时间,竟然比郑安平的帅营,还短。
一万秦军,如同无头苍蝇一般,被不到自己人数十分之一的赵军驱赶出营,朝着第二座秦军兵营那里跑去。
“痛快,真痛快。”宋意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有打过这么酣畅淋漓的仗。
“成召从小在马服君身边长大,阅尽兵书,自认已经熟读所有名将战事,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像少君这般,以少胜多,驱使败兵乱敌大营,堪称以蚁吞象。”
“没错,跟上将军出来的时候我是抱了必死的决心,就想着把命丢在战场上,死在上将军前面,就人生无憾了,不成想,此生竟然可以百里奔袭,将秦狗像兔子一样撵着走。可惜,在这里的不是白起。但也超乎想象了。”
赵军们对目前取得的战果感到极为不可思议。
一千人,长途奔袭,星夜力擒秦军副帅,本来就是极为辉煌的战国。
当时成召已经把马抢好,准备先杀俘虏,再让其他人断后,自己带赵括和郑安平回去了。
没想到,赵括竟然用兵如神,洞悉战机,不但没有像以前战事那样杀降军,反而驱使败兵前往秦军兵营。
自己尾随其后,再次得胜。
虽然已经战斗了许久,可是辉煌的战国刺激之下,赵国将士没有一个人觉得自己累。
反而都是脚下生风,双手好像有了用不完的力气。
他们疯狂的驱赶着已经被吓破胆的秦军新兵,往第二座大营那里跑去。
势如破竹的胜利好像即将被复制。
嗖!
一把手臂大,半人长的弩箭,划破长空,朝着赵军飞来。
噗嗤。
这把弩箭生生穿过了三四个赵军的身体,去势不减,竟然继续往前,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