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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断袖(5 / 9)

赴,干好他托付的事情。(用剑挑开秦王头上的衣服)请你穿好这五彩的霞衣,陪我再次熟悉刺秦路径。

燕姬其实已经不必再费精力,你有了樊於期的头颅和督、亢的地图,肯定可以得到近身秦王的机会。你手中有了剧毒的匕首,只要触及秦王的皮肤,就能要了他的性命。你必将成为一个名重一时的刺客,但我还是为你感到可惜。

荆轲是可惜我这条不值钱的性命?

燕姬侠客的性命本来就不值钱。对于你们来说,最重要的是用不值钱的性命,换取最大的名气。我已经多次听那个高先生高谈阔论,——他知识丰富,老谋深算,剑术也是上乘——听他的意思,似乎你刺死了秦王,就会成为天下第一刺客,空前而绝后,无人再能超越。其实,他不知道:一次成功的刺杀,就像"有情人终成眷属"一样平庸。他不明白,难道你也不明白?事物的精彩不在结局,事物的精彩在于过程。

荆轲你的意思是我不应该刺死秦王,而是应该把他生擒?你比我还要清楚,生擒秦王,绝无可能。别说我挟持着秦王出不了秦宫,即便出了秦宫,我又如何能够挟持着一个国王,穿越层层关卡,走完从秦都咸阳到燕都蓟城的三千里路程?

燕姬即便你能生擒秦王,从秦都回到燕都,依然是一个平庸的结局。

荆轲刺死他,平庸;生擒他,依然平庸。按你的想法,如何才能不平庸?

燕姬你应该知道,最动人的戏剧是悲剧,悲剧没有大团圆的结尾。最感人的英雄是悲剧英雄,他本该成功,但却因为一个意想不到的细节而功败垂成。如果你能做到这一点,你就超越了历代的侠客,而后代的侠客,如果摹仿你,都像东施效颦一样拙劣。

荆轲我似乎明白了你的意思。

燕姬其实我的意思,早就存在于你的心中。

荆轲我真怀疑你是秦王派来的奸细。

燕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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