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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狗文三篇(3 / 14)

身上三处出血,一处青紫。假如是夏天,我想我已经丧命于狗牙之下,即使不死,肠子也要流出来了。狗实在是太可怕了。狗真要发了疯,人很难抵挡。这是我平生第一次遭狗咬,如同上了一堂深刻的阶级教育课似的触及灵魂,于是就写这篇狗牙交错的文章。

听说我让狗咬了,父亲从乡下赶来看我。我说:"一条小瘦狗,想不到这么厉害!"我父亲说:"这条狗算不上厉害,日本鬼子那些狗才叫厉害呢!都是些纯种的大狼狗,牙是白的,眼是绿的,黑耳朵竖着,红舌头伸着,吃人肉吃得全身流油,个头巨大,像小牛犊似的,叫起来‘哐哐哐’的……为什么中国出了那么多的汉奸和顺民?一半是让日本鬼子打的,一半是让大狼狗吓的!"我的天哪,原来如此!

农村人也养狗,"文革"期间口粮不足,农民家徒四壁,没什么可偷——关键还是口粮太少,所以,养狗的极少。——"文革"期间"忆苦思甜",还把养狗少当作新社会比旧社会好的一个标志——这几年,口粮多了,家财也多了,于是养狗的也多了。这几年农村盗贼如毛,没有条狗还真不行。现在农村的狗我想很可能是历史上最多的时候,养这些狗决不是为欣赏,而是为了防盗贼。但由于都是些劣种的土杂狗,胆小而且弱智,小偷来了,它们也就是瞎汪汪几声而已,所以尽管养着狗,也防不了盗贼。何况现在的小偷们都是高智商,精通狗学,研究出了十几种对付狗的办法,据说最有效的一种是烧好一个萝卜,扔给狗,狗以为来了羊肉包子,张口一咬,便把牙烫掉,失去了呐喊与搏斗的能力,于是小偷就可以堂皇入室了。即使不扔热萝卜,扔一块肥肉进去,堵住了狗嘴,它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了小偷们的同谋。不过小偷们一般不舍得扔肥肉,要扔就扔热萝卜。农村狗一般都吃不太饱,熬得很苦,容易被收买也是情理中的事,都市的狗,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见了香酥鸡都不抬头,想收买它们就比较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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