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甚至都还赞颂着狗肉的鲜美,只是在吃出了指甲后,才呕而且吐了。据说哑巴的原料是丰富的,挂狗头卖人肉。狗多半是离家出走的——家里连人的嚼谷都没有,狗又不愿意陪着人吃草根咽树皮——离家出走后又多以人尸为主食。吃死人的狗大都双眼通红,见了活人也要颈毛耸立、白牙龇出、发出狼般咆哮的。所以,即便是单吃狗肉也是在间接地吃人。哑巴之所以要在狗肉里掺假,很简单的原因就是猎获一匹吃死人吃红了眼的疯狗很费力气甚至还要冒一些生命的危险。狗一旦离家出走,往往就是觉悟的标志,而狗的觉悟直接就是野性的恢复,直接就是一场狗国的寻根运动,而狗国的根轻轻地一寻就进了狼群,于是那些丧家的吃人肉吃红了眼、野而且疯的狗实际上就是狼的亲兄弟,甚至比狼还要可怕。因为它们毕竟被人豢养过,深知人的弱点而又有着被人愚弄利用过的千代冤仇,这样的狗在受到人的袭击时咬起人来决不会牙软。这一切旨在说明,尽管遍野可见野狗,但哑巴依靠着原始的棍棒、绳索和弓箭要猎到一条疯狗也并不容易,但他要从路边的横倒和荒野的饿殍身上剔一些精肉则要比较简便许多。于是就像传说中的熏挂火腿几只猪腿里必有一条狗腿一样,哑巴出卖的一盆狗肉冻里,就可能添加了相当数量的人肉。——写出这样的文字必然地又会让那些恨我入骨的正人君子们恶心、愤怒,让他们仰天长叹:"试看今日之中国,究竟是谁家之天下?"又会让他们联合起来印刷小报广为散发并往他们认为能够收拾我的部门邮寄而且逼着人家或者求着人家表态,让他们在已经由他们赏赐给我的那些写着"文化汉奸"、"民族败类"、"流氓"、"蛀虫"字样的大摞帽子上再加上一顶写着我暂时猜不出什么字样的帽子,让他们对我的旧仇上再添上一些新恨——但终究恶习难改,写着写着就写出了真话。尽管我也想到过,这样写下去,那些毒辣的先生们为了捍卫"文学的阶级性"也许就会虾腰从靴筒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