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晓走了几条街来到一家粥铺,这家店的生意非常好,排队一直排到巷子里。民以食为天,这么炎热的天气,大伙儿竟然都愿意等。童晓排了半个小时才买到粥,十分满足的离开。
沈辰鹏开着车子一直远远的跟着她,他认识的女人这种大热天的谁还敢在外面跑,她为了一个男人在烈日下晒了一个小时,嘴角还挂着满意的笑容。
那个男人舍得她这样跑,他却在这里心疼她。
他脾气向来不好,那一刻,竟有种冲动跑去医院把那个男人暴打一顿。
可转念想想,结果又能怎样?她一定在他面前张牙舞爪的让他滚开,小心翼翼的帮那个男人处理伤口。
他竟然都已经这么了解她,想想却觉得讽刺。
看她小跑着走远了,他拉开车门下了车,排队排了十分钟,老板娘问他买什么,他答不出来。
“我们这里最有名的是燕麦粥,要不要来一杯?”
“我没带钱。”
后面已经有人骂了起来,“看你穿得人模人样的,不带钱排什么队呀,浪费我们大家的时间。”
老板娘笑笑,递给他一杯包装好的燕麦粥,“送你了,不收钱。”
他接过粥回了车上,仔细看看,他不知道这粥哪里值得顶着烈日跑来排队。
爱情是无价的,原来还真有这说法。他把粥直接从车窗里丢了出去,启动车子离开。
既然这是她想要的,放手,他倒要看看她是否真的能够幸福。
——
郝哲当天晚上就出院了,他的助理过来帮他办理了住院手续。
助理开车送他回家,一路上他的手都紧紧握着童晓的,深怕一放手她就会消失似的。
助理看着心里叹气,爱情里谁付出的最多,伤害也会最大。就好比盛小姐之于boss,boss之于童晓。所谓一物降一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