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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会偷偷的去有那种服务的夜店找些年轻力壮的年轻男人来慰藉自己的寂寞。
直到被这个英俊的混血儿抓住自己的把柄,并以此要挟自己后,她就彻底的迷恋上这个比她年轻了二十多岁的小男人。
这辈子该享受的都享受了,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面子有面子,可她却越来越空虚。
空虚到明知道唐成军在外面养了小老婆,她也懒得过问,毕竟在他身上,除了能够满足她可笑的虚荣心外,她从来没有感到过真正的快乐。
可是眼前这个英俊的不像话的男人,却带给她从来没有过的极致享受,那种从来没有过的被征服感让她为之沦陷。
她爱死了这个小男人,她觉得这是老天赐给她最好的礼物,是对她前半生如同行尸走肉般活着的补偿。
她已经彻底的被他征服,心甘情愿的成为他的专属宠物,为此,她不惜背叛那个带给她一世荣华的唐家。
什么荣华富贵,什么功名利禄,什么众人的羡慕,她统统都不在乎,她只在乎眼前的这个小男人对她的感觉。
哪怕他扭曲着那英俊的脸,狠狠的咒骂自己就是贱货,是个婊 子,她都能从中得到异样的满足和刺激。
即便这个小男人像一只吸血鬼一样噬咬自己的伤口,喝着自己的血,她仍然心甘情愿。
她已经彻底沦陷在他用暴力和血腥以及扭曲的灵魂编织而成的异样快感里。
在他的面前,她不用像在唐成军面前似的,竭力掩饰着自己渴望被虐待的变态心理。
豪门唐家绝对不会容忍高贵、端庄、大方的唐家夫人骨子里其实是这种不知廉耻的女人。
在他面前,她可以肆无忌惮的放开自己,不用去刻意的掩饰自己卑贱风骚的本性。
霍佩芝眼眸里闪过一抹无以伦比的坚定,哪怕是下地狱,我也会陪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