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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我命休矣(2 / 5)

带里的东西,江枫要再重建五个寻龙宗的资本都有了。只不过历来创建宗门除了要有足够多的资本以外,还得有卓绝的实力才能镇住宗门。否则这个宗门就会好像一只肥羊,谁都会惦记着来咬上一口。

不过眼下想这些都有点儿为时过早,燕晓峰虽然死了,但金世尊还在。按照龙青鸾的说法,他才是灭寻龙宗的首恶,只有把他杀了这才算真正的大仇得报了。

金世尊已经是还虚三境的高手,江枫知道单凭自己一个人肯定是无法杀他的。如果不顾实力差距硬来的话,这跟傻瓜有什么区别?

“眼下只能先把事情做到这一步了,希望能借着燕晓峰这功力,还有这么多的宝物早点提升自己的修为吧。”

江枫摇了摇头,原地盘膝坐下,仔细内视了一下自己丹田气海的情况。

广阔无垠的丹田气海内,此刻一共存在着三股力量。一是江枫自己修炼的天地灵气,看上去是青色的,跟淡色翡翠有点儿像。二是麒麟神魂转化而成的力量,看上去是黄金色的,并且还伴随有耀眼的光芒。三是刚刚自燕晓峰体内吸取而来的元力,颜色比较接近于金黄,但却没有麒麟神魂那耀眼的光芒。

这三股力量泾渭分明的呆在江枫的丹田气海之中,相互间没有任何融合和沾染的现象。

如果要对这三股力量做个评价,那最强的肯定是麒麟神魂之力,不过江枫根本不敢招惹它。上次使用麒麟神魂之力后,江枫差一点点就直接变成了一头没人性的妖兽。

这种情况就跟萧文吸收了食尸虫精的妖力后,因为掌控不了这股力量,所以最终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半人半虫的怪物一样。

如果让江枫变成那个模样,那他宁愿去死。

麒麟神魂之力因为不能动用,所以基本可以把它忽略掉。剩下的天地灵气和道元力比较起来,天地灵气无论是威力还是成长潜力肯定都是优于道元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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