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以党目之。揆之于理,殊未可信。节如果为惟庸谋主,宁不知事败之必将自累!乃转以首告希图幸免,实情事所必无。”“且陈宁奸状,史传所载綦详,未尝有一语及节,而节亦别无事迹。“其虚实判然可见。”这里明确说了涂节告胡惟庸谋害刘基及谋反是杜撰出来的。那么,胡惟庸谋害刘基则不成立。如此一来,所谓胡惟庸谋反不过是后人杜撰出来的。
就连清初谷应泰著《明史纪事本末》说胡、蓝之案是明tai祖“遂疑尾大之图”“傅会难明之事”。
再者,胡惟庸案是明朝四大案件之一,案件发生后,牵连甚广,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等,皆同时坐罪胡党而死,并且追坐已故的营阳侯杨璟、济宁侯顾时等若干人。李善长被朱元璋“知逆谋不发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朱元璋借口星变,当移大臣,赐太师李善长自缢,诛其妻女弟侄全家七十多口。
此后朱元璋以肃清逆党为名,大规模地屠杀,坐诛者三万余人,株连蔓引,十几年未靖,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这样大的一个案件,清修的《明史》也只是说胡惟庸被诛时“反状未尽露”,这不免让人生疑。
要知道,《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修成之后,得到后代史家的好评。
经过三次改稿,费时几十年。《明史》的确有不少长处。首先,它体例严谨,叙事清晰,文字简明,编排得当。史评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曾将辽宋、金、元诸史和《明史》作了比较,认为“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