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间数匝,亟发禁兵擒之。””戊戌,诛左丞相定远胡惟庸,御史大夫茶陵陈宁,夷三族,尽诛其僚党,凡万五千人。”…?“
对此,谈迁评论说;”胡丞相狷才窃柄,俾睨名器……第英主龙兴,手剪群雄,如灶上扫除,事且大定,而逆党不数人,藏甲不数百,觊专诸于窟室,冀聂政于东社,自非婴儒,其敢任之。”
这里也就说胡惟庸案时,胡惟庸最多“窃肆威福,横甚!“而已,所谓的《明实录》上的罪证,并没有证据。
据说,王国据《明史胡惟庸传》记载,洪武十三年,明tai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和谋逆罪处死胡惟庸等人,而“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
所谓胡惟庸“通倭”,“暴露”于他死后六年的林贤案。
林贤案的官方描述是:
“前明州卫指挥林贤帅兵守御,以备东海防倭。不期指挥林贤当在京随驾之时,已与胡惟庸交通,结成党弊。朕责指挥林贤就贬日本。居三年,惟庸暗差私往日本取回,就借日本国王兵,假作进贡来朝,意在作乱。其来者正使如瑶藏主、左副使左门尉、右副使右门尉,率精兵倭人带甲者四百余名,倭僧在外。比至,胡惟庸已被诛戮,其日本精兵,就发云南守御。洪武十九年朕将本人命法司问出造反情由,族诛了当。”
但这些罪证,在胡惟庸案发之时,并没有浮出水面,也就是说,这些是不是真的,还很难说。说到这里有人会说,不是还有一个涂节告密么?这算是一个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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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节是胡惟庸的心腹,他的告密应该可信!但记载涂节告密的《明史•;;胡惟庸传》说,在涂节上变与商嵩告密以后,朱元璋便逮捕胡惟庸。而据《明tai祖实录》记载,四天前,也就是正月甲午,中丞涂节已经告胡惟庸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