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我刚才感觉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二蛋。
“昨天和吸血鬼打斗,神经过敏了吧!”诗诗。
“但愿如此。”二蛋。
当一股低沉的声音通过海底地面传到阿巴斯的耳中时,阿巴斯可以肯定这个声音发自二十年前遇到的那只大白鲨,海水中猛兽。
阿巴斯并没有害怕,心底升起了和大白鲨决一死战的欲望。
杀父和杀爷爷之仇,不共戴天。
大白鲨像是潜伏在海底某个地方,伺机而动,具体某个地方,阿巴斯不能确定。
潜水四分钟多一点阿巴斯就扛不住了,叉子拿在手里,双脚一蹬,缓缓上浮。这么深的水底潜水四分多钟,已经是神人了,完全可以挑战世界吉尼斯纪录。
疏忽五分钟。
阿巴斯浮出水面,然后游到船尾,从梯子走了上来,累的哼哧哼哧的。
“阿巴斯,看到怪兽了吗?”驾驶员奚落的问道。
阿巴斯没有搭理驾驶员,而是走到固定在栏杆的钓鱼架,一个想法已经在心里酝酿开来了,用血把大白鲨引出来。
可是哪里有血呢?总不能用自己的吧!而且自己身上的几两血根本就不够看的。
阿巴斯准备钓几只大鱼上来,开膛剖肚,用鱼的血引诱大白鲨。
如果把大白鲨引诱出来,那游轮上的人不就危险了吗?那么大的鲨鱼,就是艾米娜公主号也不能禁得住它的多次撞击啊!
可是阿巴斯真的管不了这么多了,复仇欲望已经占据了脑海。这可是时隔二十年才再次遇到大白鲨啊!如果错过了这一次,那下一次,也许会是三十年,五十年,即使自己还活着,那也是糟老头子一个,根本没有和大白鲨一拼的实力啊!
其实阿巴斯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咱只是个普通人,社会最底层的一员,神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