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等又是大半个小时,顽匪慢吞吞地从村子里开出来。看样儿。人数不到四百人,只有三百多。
队伍中只有十多个人骑着马,而且都是那种驽马。
“注意隐蔽!”
趁着敌人还没有走近,方振喊了一声,所有的人都趴在了河堤脚上,顶上只留了几个观察哨小心的探出半个头。
“两千米!”
“一千五百米!”
“五百米!”
观察哨用望远镜测量着敌人与河床的距离,距离越来越近,声音却越来越小,而士兵们则根据报来的距离调整着马枪的表尺。马枪不比步枪,由于枪身短,这有效射程就近,要想达到最猛烈的火力效果。就必须把敌人放到近距离再打。
方振定下的开火距离是两百米,一阵乱枪打下,然后骑兵出击。
每一个骑兵配的都有手枪。这一战胜负完全不需要担心,只看怎么打的赶紧利索。
“两百米!”
方振伸出半个脑袋,向迎面过来的敌人队伍看了一眼:“打!”
“打!”
方振咆哮一声,举起手里的那支连发枪,毫不犹豫地抠动了扳机。
“啪!啪!……”
清脆的马枪射击声交织在一起,只在瞬间就把这片平静的田野变成了杀戮场,那些进入火力射程的顽匪顿时躺倒了一片,惨嚎连连。
前头的队伍遭到猛烈打击,后头的队伍立刻反应过来,不过他们并不是冲上来帮助同袍战友,而是调头向来时的方向狂奔。可又那里跑得了!
这军心,这士气,简直就是专门给骑兵送菜的
“吹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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