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这个故事被记载在吕氏春秋中,后世,基本很少人知道,即使此时,假如不去翻书,还真不知道。
但刘彻喜欢看书,加之最近在编辑《新神农》,于是就看到了这么一则故事。
从这个角度来说,墨家的人,比法家的人更尊重法律。
前提是,这个法律,得让墨家人觉得有道理。
杨毅却是稀里糊涂,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而,涉及到学派的名声和尊严时,他不能不回答,于是叩首道:“回禀家上,腹?杀子为公义,其子犯法杀人,综按汉律,以当偿命,先贤杀之,是维护律法之公,天下之义也!”
刘彻闻言点点头。
比起儒家的嘴炮,墨家才是真正的行动派!
像儒家嘴上说什么舍身取义,杀生成仁。
临到头没几个真正付诸行动的。
但墨家不然,史书之上,孟胜为一诺殉城,之后墨家因孝公而效忠秦国百余年,始终不曾泄露过秦国任何机密,更不曾朝三暮四,与六国有什么勾搭。(未 完待续 ~^~)
PS: 这一章先发吧,等下还有~恩,今天这一章写了一晚上,有点难写~~~~目测一万是做不到了今天~顺便,昨天有个BUG,100w斤在汉代折合现在应该是50万斤,2.5万吨我数学不好,别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