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原因是由于英国议会在大明弘光七年时,颁布著名的《航海条例》,规定一切在欧洲、美洲、非洲生产的商品,只有在英国船员管理的英国船只上才能运送到英国本土。
荷兰国土面积只有四万平方公里,最盛时却拥有1万6千艘商船,海上运输线等于是荷兰的生命线,英国颁布的《航海条例》无疑极大损害了荷兰的利益,最终双方在第二年爆发战争,这场战争持续了三年,以英国取得胜利告终,双方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荷兰被迫承认了英国的《航海条例》。
第二次英荷战争则是英国主动挑起来的,英国人抢夺了荷兰在美洲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并将之改名为纽约。第一次英荷战争失败,痛定思痛的荷兰对自己的海军大大加强,英国的挑衅使荷兰找到宣战的借口,这场战争同样进行了三年,在西元1667年6月,已经连续取得数次海上胜利的荷兰海军突入泰唔士河,炮击伦敦,祸不单行的是,当时伦敦正在流行鼠疫,一万多人死于非命,英国迫不得已,只得承认战败,与荷兰签订《布雷达和约》。根据和约,英国不但放宽了《航海条例》,还放弃前面抢占的荷兰殖民地。
这次战争的失败,使得查理二世威望大损,为了挽回自己在英国人心目中的形象,如今离前一次战争结束仅过了三年,查理二世就决定发动对荷兰的第三次战争。
只是决定发动战争的查理二世却面临着无兵无钱的局面,为了防止查理二世象他父亲查理一世一样**,英国议会对查理二世的权力作出极大限制,国王不设常备军,只有王宫卫队和驻扎在苏格兰、爱尔兰各据点人数较少的部队。王室土地在克伦威尔时被拍卖,王室费用完全靠议会下拨来维持,查理二世就是想招募兵力也完全没钱。
如果没有法国支持,查理二世根本无力发动战争,这次英国使节其实是充当了查理二世的密使,希望与法国一起结成秘密盟约,一起出兵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