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枪瞄准前方。最前面一名护卫离他地距离只有二十余步了。“砰!”地一声。刘国轩扣响了板机。就见最前面那名护卫胸前一朵血花溅起。在马上摇了摇。轰地一声从马上掉下来。
“砰!砰!砰!”又是九声枪响。一共有七名护卫一起从马上掉下来。与刘国轩一起过来地九人都是经过严格训练地
。他们手中拿着地又都是线膛枪。一百步内几乎个个虚。更不用说只有二十余步。只是他们又来不及商量各自地射击目标。又两名特种兵重复射击。等于浪费两颗子弹。
此时李自成的护卫还剩下九人,而刘国轩连同自己有十人,若还有一次射击机会,刘国轩相信可以将李自成剩下的九名护卫一起射杀,可惜,双方的距离如今已不足二十步,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他们冲上来之前上好子弹,双方必须短兵相接。
刘国轩心中微微后悔,若是能将埋伏的距离再向后数十步就好了,以手中线膛枪的射程,照样可以射杀李自成,只是世上没有后悔药,何况靠的越近,自然瞄得越准,刘国轩将后悔的念头压下,从地上一跃而起,大喝起来:“上刺刀,以我为基准,靠拢。”
作为特种兵的武器,他们的枪支都可以安装刺刀,不是刘国轩不想用手雷,只是手雷声音太大,单是火枪的声音还传不太远,若是用上手雷,恐怕马上就会引来大顺军,那时他们将要面对疯狂的大顺军无穷无尽的追杀,根本不可能逃脱。
刘国轩喝完,已从腰间将刺刀拨出后,啪的一声,已经将刺刀装上,卡死,在刘国轩手中,已是一支装上刺刀,寒光闪闪,长达四尺左右的步枪。这个长度比起长矛来虽然远远不如,只是却要比长刀长上一截,这长上的一截正是用来对付骑兵的资本。
“啪,啪。”紧接着刘国轩左右也传来了刺刀卡住的声音,在双方接近十步左右的距离,刘国轩身边已经组成了二列的刺刀阵,如同一小簇钢铁丛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