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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争夺(2 / 4)

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凡是有识字之人报名参军,都要由三名游击将军亲自安排,只要不残废,身体没有明显的缺限,都可招入军中,如果身体实在太差,也可以安排到后勤部门。

就这样地要求。三天来。羽林卫从数万报名者中只挑出了二十多人。听到又有一名识字之人带来。王公略倒是来了兴趣。打量了一下孙克咸。见孙克咸不但佩着长剑。而且身材也象原先那二十多人瘦弱。满意地点了点头:“好小子。会武吧。这把剑不会是银样腊枪头?”

孙克咸虽然要投军。但他出身将门。总兵。参将见过地也不少。对于一个游击将军自然没有什么畏惧心里。沉声回道:“禀将军。卑职地剑是杀人之剑。”

“杀人之剑。好。既然如此。那就接招吧。只要能挡住三招。我就承认你地剑是杀人之剑。否则就是一把银样腊枪头。小子。敢不敢赌?”

孙克咸皱了一下眉头。开始思考起来自己放着世袭地武职不去继承。跑到这里来参军是不是一个错误。若是分到这样地莽撞上司。实在不是一件好事。

“将军尽管一试便是。如果将军输了。还请恕卑职冒犯。”

“我输?”王公略大笑起来:“好小子。有种。接剑。”

王公略的长剑一抖,如闪电般向孙克咸刺去,“铮。”的一声,孙克咸长剑出鞘,架住了王公略刺过来的长剑,一股幽幽的冷光从孙克咸剑身上传来,连炎热的天气也仿佛陡降了几度下来。

“好剑!”王公略双眼放光,兴奋的看着孙克咸手中的长剑,这是一个武人遇到极品武器时的痴迷,只是王公略手中的长剑却不慢,一招紧似一招的向孙克咸攻去,早忘记了自己的三招之约。

王将军要和人比武,开始羽林卫并不关注,谁都知道,羽林卫中除了参将大人,属这位王将军武艺最高,他和一名新招之人比武有什么看头。

只是连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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